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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毒性標準品購買許可證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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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請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事項。載述獲取該事項辦理的一般規定,凡有意申請者均應閱讀。雖然我們竭盡所能,確保本指南載有詳盡和最新的資料,但仍會不時予以修訂。如有任何疑問或要獲得更詳細信息,請與我公司人員聯系,普通中藥對照品、標準品可直接在北京萊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購買。
一、事項名稱
精神標準品、麻醉標準品(含標準品、對照品)購用許可(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標準品、對照品購用許可)相關閱讀:中檢所劇毒性質的對照品購買的注意事項
二、辦事依據
1、《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2號)第三十五條。
2、《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部分省級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通知》(浙政發【2012】73號)
3、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省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下放和調整審批事項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2號)。
三、申辦對象
杭州市需要使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標準品、對照品的藥品生產企業、科研單位、教學單位和檢驗單位
四、辦事程序
(一)申請
1、網上申報要求
購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標準品、對照品須通過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審批系統申報
申報使用對象】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及行政相對人。
注意事項】
·行政審批采用身份準入制度,相關工作人員及行政相對人可憑省局信息中心發放的身份識別系統或企業ID號登錄并進行相關操作。
·目前,執業藥師注冊已取消身份準入制度,請各相關工作人員及行政相對人另行登錄《執業藥師注冊系統》進行相關操作。
·使用過程中,如遇到技術性問題請及時與技術支持單位聯系;其他業務性問題請咨詢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業務處室。
2、提交書面資料(一式一份)
(1) 申請單位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營業執照、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事業法人資格證);
(2)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標準品、對照品購用申請表(一式三份);
(3) 所購藥品詳細使用計劃;
(4) 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管理制度;
(5) 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 申報資料承諾書。
每份申請材料應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二)受理審核及審批流程
1、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窗口在收到申請資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出具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2、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
3、通過現場檢查的,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
五、辦理時限
受理后10個工作日
六、聯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內行政服務中心;
食藥監局審批處窗口:87008545(傳真)、87008546、87008666。
技術支持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571-88903324、88903239)
普通中藥對照品購買:010-5713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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