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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用的化學物品不小心就會進入到我們口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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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復函稱:我們認為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意見后,完善食用植物油產品標識標準,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落款時間為2012年10月23日的《告知書》更加簡單:你的來信我局已收悉,根據我局職能和國務院《信訪條例》有關規定,已將你的來信轉至相關業務司局進行處理。張華認為,兩份回復實際上都沒有正面答復。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標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事實上,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食用植物油加工工藝分為兩種:一種是“物理壓榨”;一種是“化學浸出”。
簡單地說,“物理壓榨”工藝不使用化學劑,基本沒有化學殘留物。“化學浸出”工藝使用“植物油抽提溶劑油”等化學劑,將油脂原料充分浸泡后,高溫提取油脂,再經過脫脂、脫膠、脫水、脫色、脫臭、脫酸等工藝加工成食用油,這樣制成的油中有化學劑殘留。大多數人都會在意購買的食用植物油是不是轉基因食品,但很少有人知道這些油到底是用什么加工工藝做成的,油里面到底含有什么添加劑。中國農業大學原副校長、食品工程學教授李里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現行的國家標準對“植物油抽提溶劑油”中苯、溴、硫等物質含量的上限作了嚴格規定,但必須承認,在“化學浸出”工藝生產的食用油中,“植物油抽提溶劑油”不能完全除去,用這種方法生產食用油含有苯、溴等物質。
“但全世界長期的研究和實踐證明,現行的殘留標準是可靠的,正規生產的浸出油可以放心食用。”李里特強調說。2011年衛生部發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植物油抽提溶劑油”、正己烷等用于植物油提取的溶劑都屬于加工助劑,加工助劑屬于食品添加劑。“明明含有苯、溴、正己烷等物質,為什么這些東西在食用油的外包裝上被藏了起來?”張華認為,科學上說也許可以放心食用,但從現行法律角度看,使用添加劑就應該被標注,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為什么包裝上沒有添加劑的影子苯、溴通常被認為是有毒物質。正己烷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毒性較低的物質,但這種物質在人體內可蓄積,長期對神經系統有毒性。
張華認為,在國家標準允許的范圍內,可以當做是能安全食用的,但作為老百姓長期食用的消費品,外包裝上應該有足夠醒目的文字,標明所含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成分,而不是僅僅標注“浸出”二字了事。“因為普通老百姓大都不知道‘浸出’的具體做法。”
一位供職于國內唯一專業從事油脂科研機構的工程師認為,這樣具體標識的意義并不大,因為“本身浸出工藝就很安全。”他進一步解釋說,用化學浸出工藝制取食用油是世界范圍內常用的方法,日本、美國、歐盟等食品安全較嚴格的國家和地區,也沒有要求這樣具體的標識。
記者查閱國家食用油標準發現,該標準要求食用油外包裝上必須標明產地、油品等級、制作工藝是“壓榨”還是“浸出”,以及是否有轉基因原料等,并沒有強制要求標明食用添加劑的名稱。
參與該標準制定的時任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副主任唐瑞明曾解釋說,標準改變了過去食用油名稱混亂、工藝流程不明、等級不明的情況,但有廠家宣稱“壓榨油”質量高于“浸入油”,這有誤導消費者之嫌。標準對兩種制作工藝都不排斥,予以標明,主要是給消費者以知情權,供消費者根據各自喜好選擇。
全世界水域都探測出農藥、肥料、抗生素、藥物的成分,有害化學品散布途徑包括農耕、人們將藥物棄置于污水渠道、日常清洗活動等,而由于污水處理廠未具備消除化學品能力,食用水難免受污染。安省環境廳長布蘿藤在最近的食用水年度報告中強調,個人護理用品是新出現的威脅,省府已著手調查化學品散布于水域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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